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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川活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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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6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微型调查

  禄川活水
  本报记者 张帆
  现在,农民李学诚再也不为自己的水浇地浇不上水发愁了。
  李老汉家住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乡。从1958年开始,依照“国家建,集体管,农民用”的模式,团街乡建起大大小小水利设施168件。可是,由于权责利不明确,用水大家抢,管护却无人理。水费收取也十分困难,工程的维护难以为继。
  “县里对小池塘、小水沟等‘五小水利’设施搞使用权拍卖和出租后,我联络了村里的5户人家,花了5000元购买了这口池塘30年的使用权。”去年11月14日下午,记者站在李学诚的池塘边和他聊起来。“我们与政府有协议,只能按每亩2元钱的价格向乡亲们收取水费,水费一般用于池塘的日常管护;我们另外搞水产,靠水产增加收入,估计一年的毛收入在5万元左右。”据村民们反映,李老汉的池塘不仅能在农忙季节保证按时供水,而且价格也很公道。
  去年初,禄劝正式提出把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权的出让作为全县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原则是通过出让,明确所有权,搞活使用权,强化管理权,目标是探索出一条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小水利使用权改革刚开始试点时,不少人抱有怀疑,担心一是水价会抬高,老百姓用不起;二是怕使用权一拍卖,国有资产会流失。在团街乡的高家办事处,农民陈朝阳向记者谈起一件趣事。办事处有一个小水库,过去向村民供水每亩要收8元钱,而且往往在农忙的时候会供不上水,此外,水库有一名水管员,每年的生活费得由老百姓分摊。他承包这个水库后,第一件事就是安上水表,杜绝水哗哗白淌,自己再投资加强管护,不仅将水价降到一亩5元,而且灌溉面积比过去还扩大了。
  针对另外一个担心,县长海文达这样回答,禄劝拍卖、租赁的是水利设施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而且是有期限的,受让户只有使用、管理和收益权,没有最终的处置权,这从根本上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如果不进行这样的改革,听任这些水利设施荒废,这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流失。据了解,禄劝县此次将拍卖、租赁、承包、出让所得的约214万元全部用于各级水利设施的兴建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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