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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中友协第二届全国会议通过三项决议 号召在全印展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宣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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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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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中友协第二届全国会议通过三项决议
号召在全印展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宣传
新华社新德里二十五日电 二十一日在加尔各答开幕的印中友好协会第二届全国会议在二十三日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根据它的政治委员会所提出的报告通过三项决议。
由西孟加拉省立法院议长查特吉提出的关于国际紧张局势问题的决议说,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有赖于各国在印度和中国总理所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决议要求印中友好协会的所有单位和印度的其他团体参加全国规模的关于五项原则的宣传。
由卡朗吉亚提出、印度国会议员达莫达拉·梅农附议的第二项决议,要求立即把台湾——无论从历史上或从文化上来说,它都是中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归还中国。
由印度国会议员瓦伊迪雅提出的第三项决议,要求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它在联合国机构中的合法地位,以代替无权代表中国人民的蒋介石的代表。
会议主席、前印度驻中国大使潘尼迦博士在会上发言说,促进印中友谊是伟大的工作。两国之间的友谊被当作是国策的基本原则。潘尼迦建议研究中国历史、语言和文学,并且强调需要了解中国人民和他们的生活方式。
会议还听取了四个其他的报告。印度国会议员查图尔纳拉茵·马拉维亚所作的关于组织问题的报告提出了在全国各地建立印中友好协会组织的详细计划。查特吉博士在关于文化关系的报告中建议印、中两国互派艺术家、音乐家、学生和教师。吉安·昌德博士提出的关于贸易和经济的报告强调有必要发展两国之间的密切、友好的经济关系,并且建议在印度和中国之间,特别是在经济建设和发展问题方面广泛地交换情况和经验。古哈博士在关于科学和技术合作的报告中强调中、印两国之间需要进行科学和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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