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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追求——记“全国法院模范集体”济南槐荫区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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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永恒的追求
  ——记“全国法院模范集体”济南槐荫区法院
  关升英 宋晓辉 刘学锋
  绳不绕曲,法不阿贵。公正,是人民对司法界的永恒要求;公正,也是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对群众的庄严承诺。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他们不懈地努力着……
  改革促公正
  公开审判是槐荫区法院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迈出的最坚实最基本的一步。去年以来,槐荫区法院坚定地推行公开审判,希望用旁听席上无数双眼睛监督法官公正办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公正,槐荫区法院对申诉案件动起了心思。从1998年3月份开始,该院开始对申诉复查案件进行排期听证。即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进行复查排期。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庭就坐,申诉、答辩、互换证据,双方有理讲在法庭,有话讲在当面,最后由合议庭合议。无疑,这种阳光操作更有利于确保公正。这种新做法由槐荫区法院推出后,得到了山东省高级法院的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范运作,是槐荫区法院保证公正审判的又一条经验。他们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聘请了在济南比较有权威、有影响的医疗专家、教育界人士、技术鉴定人员、居委会主任等92位不同身份、不同层次的人担任陪审员。并对陪审员的职责、使用程序、日常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专业型的陪审员可以有效地弥补审判员专业知识不足的缺点;同时,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参与,对法官办案又起到了直接监督作用。
  为了追求公正,槐荫区法院又在全省率先推出“法官授权负责制”;在判决文书的写作方法上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大立案的运行机制等改革,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廉洁保公正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这是槐荫区法院悬挂在办公楼上的警示。他们以此告诫干警:司法公正关系到国法尊严,党和政府的形象,绝不可等闲视之。对违纪违法者,他们严格查处、毫不留情。
  有一次,一位审判员被举报吃当事人的请,该院调查核实后,立即责令这位审判员退赔了全部饭费,并马上将其调离审判岗位,这在全院上下引起了强烈震动。
  严格的制度管理,扎实的思想教育,造就了一支刚直不阿、公正执法的干警队伍。在槐荫区法院纪检组,几乎有每一个干警的退礼记录。
  一个晚上,一位案件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到了一位审判员的住处,兴冲冲地搬着一台崭新的VCD机来到其家门口。敲门后只见一个10多岁的小姑娘隔着防盗门说:“俺爸不在。”而无论来人如何恳求,小姑娘回答他的只有一句话“我爸说了,什么东西都不能收”。无奈,来人只好把东西放在门口悻悻地走了。第二天,法院纪检组的退礼记录中又多了一件高档消费品。
  对公正的执着追求,使槐荫区法院的办案质量不断提高。199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919件,其中当事人上诉后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仅占0.04%。1999年12月17日,该院又荣获“全国法院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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