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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逃亡犯的心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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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一个逃亡犯的心声
  卢志坚 龚永泉
  “这7年多来,我在惊恐中生存,在偷生中度日,一直过着人不人、鬼不鬼、有家难回的非人生活。真是生不如死啊……”这是中国银行江苏溧阳支行原储蓄员潘其彬,对自己7年逃亡生涯的总结。日前,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他没有上诉。
  经过7年多的逃亡生涯,现年36岁的潘其彬神情沮丧,头发严重谢顶,只剩下耳际上方稀稀落落的一圈,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潘其彬1989年退伍后分配到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做储蓄员,这在当时是一个令人十分羡慕的岗位,潘也下决心要好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但是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爱虚荣,讲排场,常常打肿脸充胖子。到银行工作不久,潘谈了个对象。为取悦女友,他充当了“钱袋”的角色。但潘那点工资哪经得起两人的高消费!1990年2月,正在热恋中的潘其彬终于忍不住第一次伸出了贼手,虚开了一张3000元的定活两便存单取出公款,再抽换掉储户的储蓄存单底卡,涂改了报表。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他再也收不住手了。
  1992年4月11日下午,一储户取款时支行未能找到底卡,便组织查账。潘得知后,自知贪污一事即将败露,又急又怕。至此,潘已作案13次,金额达5.9万余元。他想投案自首,但听说自首必须退还贪污的公款,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和妻子一同出逃。两人连夜收拾东西,带上家中仅有的300多元钱,逃至浙江桐庐一亲戚家。两个多月后,潘又带着妻子逃到他儿时生活过的四川乐山,不久又转移到了成都。
  到了成都后,夫妻俩开了家小吃店。没过多久,妻子嫌太苦,不愿干了,还埋怨他连累了自己,最后竟跟房东勾搭上了。潘一气之下和妻子分了手,在外面做苦工。几年里,他在建筑工地做过小工,修过公路,下过煤矿,备尝逃亡的艰辛。他心灰意冷并深深地自责:自己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说不定哪天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他突然萌生了“孝心”:要给潘家留条根,以慰父母。1993年下半年,他和当地一个女人同居,生下了一个儿子。后来,女方嫌打工太苦太穷,要求跟他回江苏老家,负案在身的他哪敢回家?儿子18个月大时,这个女人瞒着他把儿子送回了溧阳后,又弃他而去。
  潘其彬被抓获时没作任何抵抗。他感到如释重负:他那流浪的非人生活终于可以结束了。面对家乡的执法人员,他“真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他终于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每一次提审,他都痛哭流涕:“在逃亡的7年多时间里,一直生活在后悔和痛苦中,每天无时无刻不在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迷惑而走上犯罪道路?自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我当时遵纪守法,现在肯定很幸福。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单位领导。”他只希望早点“接受法律公正的裁决,在劳动改造中获得新生”。同时他还告诫世人“应当以我为戒,不可让金钱迷住双眼而走错路,成为社会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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