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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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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探源与思考

  评议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徐庆生 刘锋
  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消除腐败,保障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评议工作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对所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实施监督的一种方式,要强化它的监督效能,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选准对象,有的放矢。评议是一项监督力度大、社会影响大、工作难度大的工作,评议的每个环节都要认真研究,慎重考虑。首先要选准评议对象。人大常委会根据对任命干部任职后的变化动态掌握的情况,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找准评议客体的代表性、典型性,既要起到推动工作的目的,又要在社会上产生震动效应,以提高人大的权威性。其次,要制定出评议方案,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步骤,使评议者和被评议者做到心中有数。其三,明确评议内容。评议的重点应放在行政执法机关和任命干部的执法和廉政情况上,主要是: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执行上级或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等,力求评议的内容客观实在,体现人大评议公开性、民主性和法律权威性的特点。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评议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排要具体、周密,做到主次分明,有条不紊。(一)评议人员要精干,有较强的议政监督能力和一定的法律水平,要熟悉评议客体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性质。(二)评议的形式要多样,不能局限于听汇报、看材料等简易模式,可以通过走访、检查、座谈、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扩大群众和代表对评议的客体的监督面,收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三)评议的方法要科学合理,深层次,多方面地开展评议工作,促进评议客体依法行政,增强法制意识。
  三、突出重点,深入调查。评议中要紧扣一个“法”字,做到依法评议,既体现人大评议的特点,又使评议在实际操作中得于把握和衡量。紧紧围绕评议重点,深入调查研究,让事实说话。摸清情况,抓准问题,才能使评议落到实处,评到要害,具有一定的力度和深度。
  四、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评议过程中,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召开主任会议,随时研究处理评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对各评议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加强对评议工作面上的指导,支持、引导代表和委员们正确行使好职权,充分发挥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关键是看评议的效果,要善于、敢于对评议客体深层次的监督,扎实而不流于形式,代表和委员们对评议结果不满意或通不过的,评议主体要限期整改,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另外评议的语言要准确、客观、公正,提出的评议整改意见要中肯,措施要切实可行,增强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权威性,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
  五、跟踪问效,注重整改。整改是评议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归宿,评议工作开展的是否具有成效,主要取决于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以往的经验,评议主体往往注重评议中的工作,搞得有声有势,但缺乏对评议客体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致出现评议当中轰轰烈烈,评议结果不了了之,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评议主体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人大代表监督与常委会监督结合起来,既丰富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内容,又可以提高代表议政监督能力;二是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加强对人对事的监督,使人大监督更为全面,也更有实效;三是把人大监督与干部任免结合起来,提高评议客体的执法自觉性,规范其行政行为,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评议工作目前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只有进一步提高评议的质量和实效,才能有效地发挥这一监督效能,真正让评议客体有震动、有触动,对工作有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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