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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烫手的山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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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6
第10版(企业界)
专栏:头条竞赛

  年薪制在我国已试行了七八年,有人高兴,有人担忧;有人受到激励,有人受到约束;有人理直气壮拿年薪,有人顾虑重重不敢拿——
  年薪制:烫手的山芋?
  本报记者 彭嘉陵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内普遍实行的年薪制,1992年开始在我国国有中小企业内试行,最多时全国有1万余户国企采用年薪制。多数企业反映效果不错,但也有些企业进展不够顺利,遇到一些阻力,有的企业中途退出年薪制试点。目前,全国还有近7000户国企试行年薪制。
  敢不敢拿高薪?——激励约束机制没改变,经营者有顾虑
  许多国有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是党培养的干部,在国企干了这么多年,把企业搞好了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成就感是第一位的,薪资多少无所谓。同时,他们认为,职位消费还有很大一块,几乎每个经营者都拥有为数不少的签单权,另外,住房、医疗、用车等等福利也很好,自己花钱很少。有了这么多的工资外消费,再要求高薪就说不过去了。有这样想法的老总,目前在国有大企业为数不少。
  还有的经营者担心实行年薪制后,自己多拿了钱,导致与其他管理人员和职工形成对立,成为孤家寡人,出现许多矛盾。
  然而,长期以来,经营者靠觉悟支撑,在本企业内没有自己的利益,许多人就难免对企业的经营多少打点折扣,这也是出资者利益流失的重要原因。承认经营者的利益,是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这也是保护出资者利益的需要。
  凭什么拿高薪?——选拔任用制度没改革,职工不服气
  几年的试点表明,在一些本来基础不错,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对厂长、经理拿高薪不服气。他们认为,企业本来就不错,谁当厂长经理都会搞好,凭什么他就拿高薪?在某著名企业,前任老总入狱后,上级新委派了一名老总,年薪约40万元,就有职工认为是白拿;某石化集团,职工们也认为,企业基础不错,班子团结,谁在老总位置都能行,凭什么老总就拿高薪?
  是不是职工们对老总们拿高薪有意见?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就此说明职工观念没转变。关键是企业经营者的选拔任用制度没有改革,职工不服气。在上海,企业领导由任用制改为聘任制或选举制,问题就迎刃而解。上海仪电集团选拔各公司厂长经理时,先从全系统的范围筛选候选人,符合条件的都可参加竞聘,至少要三人以上参加。过五关斩六将而当上企业经营者的,应该是众望所归,对企业的发展也早就有了明确的思路,这样的经营者拿高薪,职工觉得完全应该。
  如何选拔任用经营者?用什么制度来保证其正当权利,成为年薪制能否顺利实行的重要因素。企业经营者“官员化管理”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年薪制在国外是基本的企业分配制度,也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实行年薪制不是变着法子给经营者加工资,它不仅可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防止国企经营者跳槽、流失,而且有助于规范企业行为,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把经营者的利益与职工利益分离开来,使经营者的收入与上缴利税和资产增值相联系,能够促使经营者以利税最大化为目标,追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现行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体制改革。
  愿不愿拿高薪?——企业家值多少钱?
  年薪制在浙江受到冷落,经营者大多不接受,这让许多人没想到。按理说,浙江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又是沿海省份,对市场经济的做法更易接受。但年薪制却正相反。是不是经营者不愿拿高薪?
  据了解,浙江关于年薪制的规定,对经营者也许太苛刻了些:上封顶,下不保底。经营者基本年薪加效益年薪不得超过企业平均工资的7倍,奖励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而企业目前经营难度大,当国有资产减值时,经营者不仅领不到效益年薪和奖励,还要在基本年薪中扣除。企业资产每减值1%,扣除经营者基本年薪的25%,直到扣完为止。因此,经营者认为风险太大,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太稳定的企业更为明显。这样,不仅拿不到高薪,恐怕连基本年薪都保不住。
  这就引出个话题:年薪到底怎么定?定多高合适?除了激励经营者之外,如何约束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把握到什么火候比较恰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通过多年跟踪研究,在我国,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构成比较好。其中基本年薪按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本地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确定;效益年薪一部分按现金当年发放,一部分转化为股权,延期支付。这样便于把企业中长期发展与经营者利益结合起来,或者说捆绑在一起,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是共同的,既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对他们形成天然的制约。目前,经营者年薪平均为职工年收入的4—6倍,同国外相比,普遍偏低。而企业实际对经营者的年薪支出远远超过这个比例,问题在于享受年薪制的人员太多,分散了本该由厂长(经理)或董事长、总经理拿的高薪。
  哪些人应该享受年薪制?——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应配套进行
  据了解,除西藏、海南、贵州三省区外,全国其他28个省区市都出台了有关年薪制的政策文件,因而各地关于年薪制的政策措施五花八门。特别是关于哪些人享受年薪制,各地差别较大。有的地方为了搞平衡,对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实行年薪制,有的甚至包括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等中层干部。职工说这是借机水涨船高,搭便车。这样,实行年薪制的人员过多,造成企业工资总额支出太高,职工有意见,也起不到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作用。
  从理论上讲,经营者的收入应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而劳动者的收入则应与劳动好坏直接挂钩,它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序列。有专家建议,由于国内年薪制刚起步,年薪制实施对象以限定在董事长和总经理这样的小范围为宜,以避免水涨船高。同时,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营造出一个讲贡献、靠竞争的良好氛围,不同岗位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按照多劳多得的要求,收入与效益、工种挂钩,这样才能真正打破分配中的平均主义。
  国有企业改革已到了攻坚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许多专家认为,年薪制问题,包括对国企负责人实行比较合理的待遇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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