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积极稳妥 逐步完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6
第10版(企业界)
专栏:企业论坛

  积极稳妥 逐步完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 苏海南
  近几年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许多地区积极探索改革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据了解,目前全国有近7000户国有企业试行了经营者年薪制,其中,部分企业还试行了股权激励办法。总的看,试点的效果是好的。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三类:第一,思想观念待转变。第二,政策办法不规范。第三,试点条件、环境有欠缺。
  针对以上三方面问题,建议下一步试点相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转变思想观念。要明确试点的目的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积极稳妥、不要刮风的原则,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把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经营者收入水平同企业经营业绩好差、经营难度和经营风险挂钩,逐步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努力打破平均主义旧观念,为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营造舆论氛围。
  其次,进一步改进完善试点办法,规范试点行为。一是应明确试点范围,在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单位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试点。二是明确年薪制的实施对象为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其他成员则应实行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按各自职责和贡献分别确定工资收入。三是调节收入水平。一般而言,基本年薪可根据各企业经营规模大小等情况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确定工资标准,列入成本;效益年薪同经营业绩挂钩浮动,分档确定,从税后利润中列支,上不封顶;支付时,可考虑与股权激励办法相结合,把一部分或大部分效益年薪转为股权,延期支付。四是考核指标应突出重点,主要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实现利润和资产收益率。考核要严格,要有一套明确的操作程序;坚持先考核,后兑现年薪收入。五是要规范经营者的职位消费行为,做到定量和公开,使经营者除了应得的年薪及股权收入外,其他的钱一分也不多拿。同时,要研究解决股权激励中存在的某些政策不明确如股票来源如何解决等问题,以利于期股制等办法的稳妥试行。
  要真正发挥年薪制的激励作用,就要加快配套改革,改善试点条件和环境。已经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清晰企业产权关系,尽快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责任和权力,这是经营者责、权、利统一的基础;其他试点单位一定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应暂缓试点。同时,要改革企业人事制度,建立新型企业经营者选拔、考核、培训、使用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任命制改变为双向选择、竞争聘任制。还要加快建立经理市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