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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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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6
第10版(企业界)
专栏:年薪制操作

  杭州 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本报记者 袁亚平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总结,去年5月,杭州市开始在全市100余家市属大中型国有全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控股(集团)公司实行经营者年薪制。
  杭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有三个原则:一是重点强调经营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为所有者创造更多的利润,提高企业的资产收益率;二是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与职工收入相分离的新的分配机制,逐步实行即期奖励和期权奖励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三是先考核后兑现。经营者在考核初期应以基本年薪的1至2倍建立风险抵押金,连续两年发生亏损的,原则上罚没全部风险抵押金并由有关部门建议依法解聘经营者。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8%,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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