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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腐 清廉从政——“两会”代表委员谈反腐倡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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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9
第4版(要闻)
专栏:两会聚焦

  重典治腐 清廉从政
  ——“两会”代表委员谈反腐倡廉
  本报记者 陈陆军 赵川东 洪岩 张帆
  3月8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播发了胡长清大案的判决结果: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消息立即在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中激起强烈反响,代表委员们纷纷聚焦反腐倡廉问题,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
  严惩是利剑:“不杀胡长清不足以平民愤”
  代表委员们认为,查办大要案是党和政府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反腐须用重典,像胡长清这样的“大蠹”被揪出来,并受到法律的严惩,再一次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必胜信心。
  来自江西的全国政协委员王翔说:“江西这么一个经济不发达地方,胡长清一个人就贪污受贿数百万元,胡长清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人大代表、武警贵州总队队长王应学说,揭露并严惩像胡长清这样的犯罪分子,说明党和政府并不护短,能解决自身问题。任何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职位有多显赫,只要犯罪,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正像总理报告所言: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人大代表、原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长春说,从胡长清案揭露出来的情况来看,其犯罪情节之恶劣,涉案金额之巨大,触目惊心。我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党政官员面临的诱惑很多,再加上监管上还有一些“真空”,导致腐败现象频频发生。对此,我们既不要大惊小怪,又要对腐败现象的严峻性有足够的认识,因为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查处大要案应当有报必查,有查必严,一查到底,该用重典的就用重典。只要我们信心坚定,态度坚决,我相信腐败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
  教育是基础:关键是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有自重自省的境界和自警自励的觉悟
  谈到对腐败现象加大治本力度的问题,代表委员们表示,反腐倡廉,关键是抓好教育工作,要在党政干部的大脑中根植廉洁从政的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
  来自河南的人大代表马万令说,反腐不是我们的目的,是手段;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在于教育和管理好干部。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廉洁从政是最起码的要求,一个有道德觉悟和思想境界的党政干部是不会腐败的。现在的关键是教育好干部,让他们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有一种自重、自省的境界和自警、自励的觉悟,压根就不去想那些违背人民利益的事。
  努力探索和创造一套新形势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很重要。政协委员、原监察部副部长左连璧说,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讲”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形式。“三讲”教育将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反腐倡廉等内容融合在一起,大家反映效果不错,应该总结经验,运用到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中去。
  人大代表、厦门市委书记洪永世认为,必须对党员干部经常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告诫他们当干部绝不是为了享福发财。人大代表、安徽宿州市委书记也说,党员干部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立身之本,中国古代有的官员尚能想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何况我们共产党的干部呢!
  制度是保证: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通过建章立制,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不以规矩,难成方圆”,完善的防范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一些代表委员表示: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通过建章立制确保腐败分子没机会伸手,伸了手也会马上被发现。
  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卢瑞华说,围绕廉政建设,广东省政府今年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推行政府采购和会计委派、财务总监、政务公开、干部任前公示等廉政监督制度,继续抓有形建筑市场、土地批租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建设,力争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政协委员邓伟志认为,腐败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遏制它必须强化监督,而且监督制度和机制必须是全方位的、真正管用的,包括舆论监督、法纪监督、异体监督等。
  “抓廉政建设重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人大代表王平说,依法行政,依法治“官”,用法律手段来规范行政行为,使行政官员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就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权力滥用,防止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转化为个人权力。
  一些代表委员还就制度、机制如何创新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政协委员、重庆社会科学院院长俞荣根教授认为,应当把建立垂直领导的司法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目前各地法院、检察院在人、财、物等方面受地方制约,司法机关的地方保护主义就难以避免,司法人员也难免办“关系案”、“金钱案”,司法体制若改为垂直领导,就可以统一司法,避免司法地方化,更好地实现司法独立、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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