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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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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9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
  朱训 林开钦 何添发(代表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
  1999年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与致公党中央联合组织调查组,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建议加强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的领导。把留学生的选派、回国、使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从我国科技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建议适量选派大学本科毕业生公费出国攻读学位。
  三、要因地制宜吸引留学人才。目前许多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议要根据当地的条件和特点,扬长避短,吸引适时对路的科技项目,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政策上体现优惠扶持的原则。1.作为华侨,留学人员有中国公民身份,回国创业、长期居住,应予办理居民身份证。2.随着我国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逐步解决,对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投资建设领域如电信、金融等,建议向留学生创办的企业开放,使他们创办的企业与国内企业一样取得优先进入这些行业的许可证。3.企业注册上给予灵活选择的方便。4.技术股比例不可限制过死。5.建议人民银行研究将留学人员创办的公司明确列入中小企业贷款范围,每年定一个信贷支持的指导性额度,各商业银行加大支持力度。
  五、积极为海外留学人员参政议政、为国服务提供多种有效渠道和形式。建议政协研究增加特邀海外华侨人士界别,并酌情聘请少量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华人担任政协或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顾问。
  六、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机制,建立评估高新技术项目的科学体系。对有些领域的项目评估,国内如缺少相关方面的专家,建议成立由国内外专家联合组成的评估组负责项目评估。在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的基础上,建议设立担保公司,为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高科技项目提供担保。
  七、制订政策,鼓励与支持留学人员的高新技术与我国企业嫁接,使我国的民族工业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图为朱训委员)(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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