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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智力产权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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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9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建立智力产权制度
  黄其兴(代表九三学社中央)
  我国近年来高科技产业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特别是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方面,这种差距就更大。如何加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我们认为,建立智力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智力因素的作用是关键所在。
  一、充分认识智力因素在高科技产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传统产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自然资源、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而高科技产业则主要依赖于智力这种无形资产,即依赖于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知识与能力。只要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和激励人才,我们就有可能通过加快高科技产业化的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以超常速度赶上发达国家。
  二、建立智力产权制度,激励人才创新创业。所谓智力产权制度,就是使技术、管理等智力因素同货币、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一样可以作为资本进入产权,智力拥有者可以持有股份,参与分配。
  三、对解决我国高科技企业产权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我国许多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由于历史原因,产权关系不清,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技术与管理等智力因素在产权中没有体现。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应组织力量对此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对申请解决产权遗留问题的高科技企业进行严格、科学的资产评估,对技术与管理等智力因素在该企业资产增值中的作用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据此确定其在产权结构中的比例。
  3.对申请解决产权遗留问题的高科技企业自成立以来的利税上交总额与原始的有形资产投入之比制定一个标准,达标者才有使技术与管理等智力因素进入产权的资格,以防止一些亏损企业乘机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鉴于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历史个性化特征十分明显,在目前搞一个全国统一的解决方案尚不成熟的情况,建议在北京、上海、西安等高科技企业相对密集的城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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