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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权威 杜绝散滥 鼓励创新 我国规范科技奖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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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提高权威 杜绝散滥 鼓励创新
  我国规范科技奖励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贾西平从科技部获悉:备受人们关注的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结果将于年底揭晓。届时2名获奖者将获得高达500万元的奖金和证书。
  为防止科技评奖出现缺乏权威、随意散滥,鼓励科技创新,国务院去年8月批准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决定设立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近日科技部发布第1、2、3号令,对国家科学奖励、省部级科学奖励以及社会上设立的科学奖励进行规范。
  作为科技部第1号令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从国家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奖励条例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解释和补充,具有原则性和操作性。为推荐者、评审者和管理者贯彻和实施奖励条例提供依据。
  第2号令《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行为,加强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管理和指导,解决部门和地方层层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的问题,将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纳入科学和法制的轨道。
  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分类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内容只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此次颁布的第3号令《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社会力量设奖的宏观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法制化和科学评审的原则。办法中规定,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改革前我国仅省部级奖项就有68个,社会力量设奖有130多个,奖项重复设置,评奖过滥,管理比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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