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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引导社会投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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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8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鼓励引导社会投资
  刘永好(代表全国工商联)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建议政府在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同时,采取更加积极的步骤,鼓励、引导社会投资,以形成一个政府投资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局面。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我国的投融资体制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已经从过去的单一投资主体转向投资主体多元化。
  但社会上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受到主客观两方面的制约。吸引社会投资,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组织起来,需要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作出努力。
  一、民营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素质。突出的是重视市场的研究和开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紧紧跟踪国内外市场需要,提高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家的决策能力。
  二、政府应多做引导、推动和服务工作。
  一是从法规、政策、规划上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对社会投资最大的鼓励政策就是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除国家规定需要实行特别控制的行业之外,都应对社会投资实行市场准入原则;凡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可以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应对国内社会投资开放;拟给予外商的国民待遇,都应给予国内各种类型的企业。
  二是政府投资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和引导更多的社会投资。政府直接投资项目,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是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的重要方面。
  三是实行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和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
  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类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在扩大社会投资方面,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我们愿意在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多做一些具体工作。(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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