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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劳动力市场法》的议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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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8
第6版(两会专版)
专栏:议案选登

  关于制定《劳动力市场法》的议案
  议案领衔人:郭凤莲等31人
  领衔人所在代表团:陕西省
  为了依法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保障劳动力供求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提请尽快制定《劳动力市场法》。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作为经济建设的主体——劳动力走向市场化已经成为必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省、市、自治区之间劳动力正常流动的人数和频率在逐年提高,跨省区出现的劳动力与职业中介机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的概率也不断增加,而处理这些矛盾与纠纷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已经或正在制定区域性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但是,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异同,各地制定的《条例》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和区域性,处理这类问题时也易使当事人产生困惑,处理结果也难以令人心服口服。
  各地制定的《条例》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制定统一的《条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综上所述,建议尽快制定《劳动力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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