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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参加香港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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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9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参加香港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记者倪四义、本报记者武卫政报道: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上午参加了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香港代表团的审议。他指出:随着“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不断实践,我们的经验必将日益丰富,“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
  在审议中,代表们发言踊跃。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代表就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提出建议;香港联侨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保欣代表表示,要积极推动两岸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香港执业医生邬维庸代表发言说,要坚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权威,保障“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香港宝莲禅寺永远董事兼监院释智慧代表发言指出,“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邪教。
  在认真听取香港代表的发言后,江泽民发表了讲话。他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两年多来,形势总的是好的。我们在香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所取得的成功,是举世公认的。这个成绩来之不易。这期间,香港经历了不少的风浪,遇到过不少的困难。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以董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区政府带领广大香港同胞,齐心协力,共度时艰,工作是富有成效的。
  江泽民强调,必须把“一国两制”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来把握。“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回归后以及台湾问题最终解决后,在这三个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原来的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坚持一个国家的原则,就是必须保证主权的统一,不允许割裂。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赋予的,必须自觉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实行“两种制度”,就是要坚持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制度都不变,保证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特别行政区也不能干预祖国内地的社会政治制度。
  江泽民指出,香港基本法颁布至今已经十周年了。事实证明,基本法是充满生命力的。依法治港,是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对于基本法明确规定的东西,要坚决贯彻执行,一以贯之,这是保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根本保证。我多次说过,香港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不仅香港要遵守,全国都要遵守。就内地而言,任何部门和地方都不允许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而从香港来说,属于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完全可以放手去做,中央政府完全相信特区能够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属于基本法规定的与中央有关的事务,则要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去做。大家都要支持行政长官的工作。中央政府要支持,特区政府各个部门要支持,香港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支持。香港各行各业的人士,要在维护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加强团结。只要大家同心同德,香港的事情就一定能够办好。
  江泽民指出,人类在进步,中国在进步。在21世纪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定能够实现。我们要有这个信心。有了这个信心,我们就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振奋的斗志去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坚定不移地向着既定的辉煌目标前进。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参加了今天香港代表团的审议。
  香港代表团团长吴康民主持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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