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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放松对整社工作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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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28
第3版()
专栏:

不应放松对整社工作的领导
今年三月下旬,中共天津地委派出六名干部,分别到宁河、武清等六个县检查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经过检查,发现五十二个社中有五个社还没有制定生产计划;许多社虽然制定了计划,但却没有具体的增产方法。许多社对劳动力的组织和使用很混乱。春耕生产的准备工作也都做得不好。青县、宁河县两县的十八个社中有八个社还缺少百分之八十的种子,社员们对增产缺乏信心。
为什么这些社存在这么多问题呢?这主要是由于各县的领导干部存在着严重的骄傲自满情绪。他们认为一九五四年建社时已经做了整顿工作,已没有多少问题,因而放松了对整社工作的具体领导。大城县委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只有三个县委委员深入过农业生产合作社。青县旧张屯乡是县委整社重点乡,虽然有四个干部在这乡工作了十多天,但没有帮助社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生产计划。
中共天津地委针对这一情况,指示各县必须加强对整社工作的具体领导,切实做到“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切实克服干部中的骄傲自满情绪。指示中还强调整社必须从生产入手,通过贯彻“三定”政策,提高社员生产和办社的积极性;并在整社中要注意依靠基层组织,发挥党员、团员和积极分子的作用。 (怀仁、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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