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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邪教 维护人民利益 ——代表委员谈深入揭批“法轮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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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1
第4版(要闻)
专栏:两会聚焦

  依法打击邪教 维护人民利益
  ——代表委员谈深入揭批“法轮功”
  “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深入揭批“法轮功”发表见解,提出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法轮功”侵犯人权,伤害他人,藐视法律,影响稳定,依法取缔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
  取缔“法轮功”,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来自天津的崔士光代表认为,大量事实表明,“法轮功”组织长期从事非法活动,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政府坚决取缔“法轮功”,确是英明之举,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来自江西的伍自尧代表说,“法轮功”危害社会,破坏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在很多地方,一些练习者不务正业,农民不种田,田地撂了荒,工人不做工,生产受损失。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宜春地区高安市华林乡党委针对“法轮功”的危害性,就号召群众同它作斗争。这说明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自己的判断力。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刀述仁委员说,“法轮功”打着佛教、道教的旗号,迎合群众祛病健身的心理,宣扬一套歪理邪说,是对宗教的亵渎。依法取缔“法轮功”,表明政府对正常合法的宗教是予以保护的,我们宗教界人士完全拥护。
  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侵犯人权、违反法律、危害社会的本来面目
  中国道教协会会长闵智亭委员说,“法轮功”是邪教,李洪志是骗子。李洪志将自己的所谓功法吹得至高无上,说只有他才是救世主,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无条件崇拜他自己,别人要是有不同看法,他就发动信徒谩骂、恐吓、围攻。这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粗暴侵犯!
  来自海南的黎族代表王学萍说,李洪志不仅宣扬他的那套歪理邪说,还采取诱导、恐吓、处罚等手段,以组织的名义对练习者从身体到思想进行严密控制,致使一些练习者精神失常,一些练习者闹得家庭不和,四邻不安,一些人有病不吃药而致残致死。李洪志口口声声宣扬是往高层次上带人,实际上却最无视人生存的基本权利,不仅剥夺人说话、行动、思想的自由,而且还剥夺人最可宝贵的生命。
  天津代表何荣林、河北代表申礼成认为,“法轮功”无视法律,它们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肆意围攻党政机关、新闻单位,阻碍交通,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严重践踏。
  江西代表舒晓琴说,处理“法轮功”非法组织,要把普通的练习者与一些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头面人物区别开来。对那些不思悔改的骨干分子,要依照法律,坚决打击,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对那些受蒙骗的群众,则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尽快回到正确的立场上来。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判断是非能力,彻底清除“法轮功”的恶劣影响
  代表、委员们认为,“法轮功”的欺骗手段并不高明,一些群众由于对宗教知识、科学知识掌握不多,缺乏判断力,使李洪志等人得逞一时。经过去年以来的揭露和批判,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得到解脱,广大人民群众也逐步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本来面目,但是“法轮功”造成的恶劣影响还没有彻底消除。
  龚亚夫委员说,“法轮功”邪教组织虽然被取缔了,并受到了有力的批判,但现在仍然不时听到还有极少数顽固分子执迷不悟,继续从事非法活动。这说明,在思想政治领域里,科学与反科学、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还远未结束,我们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戴舟委员认为,彻底清除“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恶劣影响,要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威力,提高人民群众辨别是非的能力。舆论导向要旗帜鲜明,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正确与谬误、美与丑、善与恶,从而自觉抵制各种歪理邪说,与阻碍社会进步的浊流进行斗争。
  (本报记者 武卫政 任涛 张帆 余清楚 何伟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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