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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资产 减少损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汪兴益访谈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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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3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财经访谈

  保全资产 减少损失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汪兴益访谈录
  本报记者 李建兴
  在今年的“两会”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汪兴益,请他回答了金融资产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
  记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债转股是国企改革脱困中的“杀手锏”。请问怎样才能办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把债转股“转好”?
  汪兴益:我认为要办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首要的是要立足国情,依法经营,不断创新,走自己的路;其次是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少走弯路。
  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这是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最突出的国情因素。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大部分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部分国有企业因债务沉重而陷入困境,资本市场还不成熟,经济结构正处于大调整时期等。这些都是国外类似金融机构不曾面临过而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面对的现实因素。
  记者: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与国外的同类机构有什么不同?
  汪兴益: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外类似机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运作的着眼点不同。国外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着眼点,有的是对银行业进行重组,如美国、东南亚一些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比较单一,主要用以解决银行的问题。有的是全力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如东欧一些国家尤其德国就是如此,把国有企业分割卖给私人。而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则是只对债务进行重组,而不对银行业进行重组,是为了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推行私有化。
  记者:国外同类机构的经验有没有可借鉴之处?
  汪兴益:我认为,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国际经验值得借鉴:一是依法规范运作;二是防范道德风险;三是约束与激励相平衡的内部管理机制。
  记者:读者特别是“两会”的代表、委员都很关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依法运作问题,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这方面有些什么举措?
  汪兴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运作,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和收购,实质上是一次大规模的经济关系调整,是一次大规模的资产转移,我们从一开始就把依法运作放在首位。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已多次举办法律讲座,聘请知名的法律专家授课,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每一项业务运作之前,我们都要进行专项法律的学习与探讨,如在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之前,我们就举办培训班,专门对资产转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依法运作的措施,并明确规定收购每一笔不良资产都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谁违法运作就追究谁的责任;我们还聘请律师介入每一项业务运作的法律程序,进行咨询与顾问,而不是等有了问题再找律师。尤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必须按市场原则,进行公开化、透明化操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其中也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防止从自身利益出发,拖延不良资产处置进度;防止为了尽快脱手,压低价格;防止故意低价向关系人出售等。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着手进行内部的建章立制工作,并成立了制度审定委员会,专门对业务运作程序进行规范,目前已完成了十项基本制度的制定。这些制度的核心就是禁止任何人在业务运作中进行黑箱操作。
  记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是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减少损失。您作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总裁,在内部管理上是怎样做到既有约束又有激励?
  汪兴益:目前我们在内部激励方式的选择上,一方面,初步确立了效益与利益挂钩的原则,通过项目经理制,把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同员工的利益直接挂钩,谁处置效果好,变现快,变现率高,就能获得奖励。另一方面,建立了开放性、淘汰性的用人机制,不仅要做到能进能出,能升能降,而且还要做到使真正的专业人才能够留得住,使庸才能够淘汰出去。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效果比较好,员工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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