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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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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5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

  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李道民(河南)
  司法实践中我们感到立法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法工作缺乏前瞻性,致使有些法律刚刚生效,就又需通过制定补充性的规定或司法解释等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不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也给执法部门准确执法带来了很大困难。二是法律规定有地方化的现象。由于宪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上述机关和部门的立法权限、应当遵循的原则等,缺乏明确具体或便于操作的规定,致使有些地方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或超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带有明显的地方利益色彩,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制的统一。三是法律规定有部门化的倾向。四是职权与职责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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