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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墙上画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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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切莫墙上画虎
  吴志雄
  某市公安局查扣了云南一家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汽车,历时3年,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车,且继续擅自使用。然而,可笑的是,就在这家公安局大门口的公开栏里,赫然贴着各种有关规范、公正办案的程序和规章制度。
  一边是严格的制度,一边是漠视制度的人为操作,这样的制度自然令人想起“墙上画虎”,虽然威猛吓人,实则“聋子的耳朵——摆设”。其实,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墙上画虎”的制度并不鲜见。比如严禁公款吃喝,许多地方和单位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公款吃喝风就是屡禁不止;再比如服务承诺制,许多行业和部门都曾“信誓旦旦”,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的却微乎其微。正是在这些不守制度、漠视制度的人面前,制度才成为了“门面装饰”、“墙上老虎”。
  为什么会有人不怕制度、不守制度呢?从实际情况看,原因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不畏惧法度,只畏惧人”,“以人为尊,以人为治”的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表现在制度的主体上,制定制度不过是做“应景文章”,“遮人耳目”或者“随大流”,并非真心实意想以制度来推进工作;表现在制度的客体上,缺乏制度至上的意识,习惯于“看人脸色行事”,而不是恪守制度和律令的自律。二是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和漏洞。如不准、严禁之类的原则条款多,治本、堵源的硬性制约少;出了问题被动处理的多,防范在前的主动办法少;相信人们觉悟的多,监督作用发挥的少等等。三是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一些执行者不是严格依制度行事,而是依“权”、依“情”、依“利”行事,徇私情、私利,弃公义、公正,人为干扰、超越甚至否定制度,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有人说过,“道德是靠不住的,良心是靠不住的,只有常规有效的制度建设,才是最安全可靠的铜墙铁壁。”但是,仅有好的制度是不够的,根本的还须保障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其变成“墙上老虎”,“中看不中用”。要实现这个目的,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建设,使制度本身科学、准确、公正、实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严格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监督,严肃制度的执行,防止人为因素干扰、破坏制度的公正和权威,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警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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