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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进农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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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6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新事

 经济合同进农家
  张同保
  新春开局,河北省曲周县曲周镇霍桥村农民朱新文、李立成等三人今年准备合伙做长途贩运蔬菜生意,2月17日他们拟定了合作计划后,三人签订了一份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他们这样的做法在曲周镇农村正悄然兴起。
  过去,该镇人与人、户与户之间的各种交往,包括钱物借还、搭伙买卖等一些经济往来,全都是“凭嘴一说”了事。由于责、权、利不明,又无凭无据,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经济合同的出现,使该镇农民相互之间的经济来往日趋法制化、规范化,责、权、利明确,也避免了一些经济纠纷。
  近两年,该镇农民因经济纠纷到法院打官司的少了,而到县、镇司法部门咨询和公正部门办理经济合同公证的人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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