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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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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1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把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王怀远(辽宁)
  总理的报告是鼓舞人心,激人奋进的。总理在报告中用大量的篇幅讲管理,可见管理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管理是一个大概念,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管理工作搞好,重要的是要把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第一,要充分发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和较大的市具有立法权的职能,完善有关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给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完善的法律依据,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改革现行的人大工作方式,加大工作量和工作力度。
  第二,严格对各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这里包括三个重要环节,一是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这本身也是一种管理,给企业创造一种宽松的、规范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空间。二是对两院的监督,主要是通过个案监督,使两院能依法治理生产、建设、流通等领域中由于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秩序混乱出现的法律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和人大常委会的职能,坚持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的行为。
  第三,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的审议、监督职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路,严格审议政府的预算支出,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审议、监督。
  监督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管理工作的检验和监控,监督需要有一套科学的方法。各级人大都要加强监督,保证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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