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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着力创造四个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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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1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政府应着力创造四个环境
  刘振华(山西)
  我认为,政府要从四个方面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法制环境。要配合人大加强立法,及时制定推动和保证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要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市场环境。要努力营造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制止和打击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三是社会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守法、敬业、进取、上进的社会风气,搞好社会治安。
  四是服务环境。要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优质服务来加强管理,理顺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严格禁止各类政府机构以不正当方式干预市场及其主体的各种侵权和非法谋利行为,坚决制止“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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