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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召开座谈会提出 为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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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国法学会召开座谈会提出
  为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本报讯 记者武侠报道:中国法学会3月14日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举行座谈会,呼吁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为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家们认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进行一系列“环境改造工程”。而在“环境改造工程”中,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核心工程”。只有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才能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才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地区的持续稳定,促进西部开发健康有序进行,有效地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防止违背科学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一哄而上。
  专家们指出,当务之急,就是要使西部地区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懂得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西部开发,科技要先行,法制也要先行。一定要未雨绸缪,先精心谋划,先完善必要的法律来规范行动。要认真学习东部地区,尤其是经济特区实行开放的成功经验,着眼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着眼于充分利用西部地区的优势,加快地方性立法,加强司法、执法工作,建立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普及法律知识,完善法律服务,善于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使西部大开发有良好的法治秩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佘孟孝呼吁,中国法学会以及所属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要立即着手在西部地区开展赠送法律图书和光盘的活动,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要开展多门类的法律培训工作,为西部地区多培养法律人才;尤其要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工作者深入实际,对西部地区的法制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对西部的法制环境与东部地区法制环境进行比较研究,对改善西部法制环境所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努力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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