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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日本政府避不承担应负的责任 中日贸易谈判至今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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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29
第4版()
专栏:

由于日本政府避不承担应负的责任
中日贸易谈判至今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新华社东京二十八日电 新的中日贸易协议的谈判在关系发展中日贸易的重要措施问题上,直到现在还没有取得协议。这些问题包括支付问题和互设贸易代表机构问题。谈判不能达成最后协议的基本原因在于日本政府的态度以及因此影响日方谈判代表未能对中国访问日本贸易代表团方面的积极的、实事求是的建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于支付问题,中国代表团方面在谈判一开始就提出由双方国家银行缔结支付协定。日方代表认为这样的协定是必要的,但又表示现在由于中日两国还没有建立邦交,不可能这样做。随后,日方建议由东京银行和中国银行缔结支付协定。然而,隔天日方又撤回了原案,说这种支付协定必须得到美国的许可,而且不能包括有所谓“禁运”物资。接着,日方提出了由两国国家银行缔结以日元结汇的支付协定的方案。中国代表团为了早日达成协议,愿意让步,表示在原则上同意可根据日方提案进行协商。但是,这时日方又说日本银行现在不能直接出面商谈。由于日方这些变化,使对顺利开展贸易具有重要作用的支付问题的谈判,迄今没有进展。
关于双方互设贸易代表机构问题,中国代表团建议贸易代表机构应该是有权力、有效能并且能够解决有关贸易的各项问题的机构,双方政府必须保证这一机构的成员有进行工作的一切便利和安全以及通信自由。日方则建议贸易代表机构在日本方面由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派出。因此,这个关系发展正常贸易的重要问题也没有能够得到协议。
据悉,日方代表在谈判中的表现是和日本政府的态度分不开的。日本政府在大选时曾明确表示要执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改进中日关系和发展中日贸易。但临到这次中日贸易协议谈判的考验时,却并没有真正向前移动脚步。日本各界人士近几天来纷纷向政府提出质询,发起请愿,要求政府实现大选诺言,对这次中日贸易协议的谈判采取积极的态度,承担起政府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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