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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贪官字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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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8
第8版(周末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铲贪官字小议
  刘克定
  贪官胡长清喜欢到处题字,江西南昌市不少招牌、匾额,都出自他手。他是来者不拒,但润格却高得吓人,一字万千,日进斗金,发财一发昏了头,便以大书法家自居了。
  胡氏的书法水平如何,没有到过江西,无缘亲见。据一位见过胡字的江西朋友说,胡氏的字,既无章法,又无个性,俗气得很。这个评价暂且不论,只是随着他劣迹败露,南昌大街小巷刮起一股铲字风,“胡体字”一夜之间荡然无存。
  令人费解的是,怎么总是有人去找胡长清题字?花好几万元请他写,又花好多万元去装修,后来一夜之间又全部铲去这些字,这可不是个书法艺术问题,而是因人立字,又因人废字,与书法无关。
  一个副省长的字,给“请字”人带来的荣耀,的确不是十几万元可以搞定的,这个金字招牌,的确得另眼相看:店铺有他的字,说明这家店铺与副省长关系不一般,信得过;夜总会有他的字,说明副省长关怀夜生活;厕所里有他的字,八成是副省长的重点环保工程,设施一定不赖。小贩如果肯花钱,也可以找他写个牌子,当街一摆,工商、税务、城管望而生畏,拿不准是什么来头,不敢造次也说不定。
  胡长清爱写字,且自诩为“书法家”,仿佛做了官也就成了“家”。投机者也不会放过机会,以“索书”、“请书”的名义,将他的字挂满一屋,貌似谦恭、“崇拜”,实则抬举自己,往脸上贴金。而胡一倒,这种人便作鸟兽散,那些字也早进了字纸篓。
  胡长清爱写写画画,求书者趋之若鹜,不管其字是否够水平,是否写错,均当作宝贝,奉若神明,这种势利态度,与现代社会文明是多么不协调!
  胡长清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而一夜的铲字风,吹醒了人们的头脑,尤其被胡长清“宰”了一“刀”的人,那心头的隐痛却不能一下子铲平。花了钱也算买个见识:下一次请人写字,最好重字别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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