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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人笔走龙蛇 ——读《灯下走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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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18
第8版(周末副刊)
专栏:品书札记

  报人笔走龙蛇
  ——读《灯下走笔》
  吴兴人
  夜读丁法章同志新著《灯下走笔》,快慰无比。一位老新闻工作者的心路历程,在灯下呈现。这是作者继出版《我当晚报老总》后的又一部杂文、散文集。厚厚一册,收集了作者在“四人帮”粉碎后写的大部分文章。殊为难得的是,他在1988年担任《新民晚报》的党委书记、总编辑后,努力继承《新民晚报》老社长赵超构(林放)先生的办报传统,笔不离手。
  《灯下走笔》所集的大部分文章是小言论。作者自1988年3月至年底,计发表小言论一百余篇。这些短论,有思想,有见解,文字精短,言简意赅,颇引人注目。1988年4月18日,上海召开“两会”,丁法章同志接连写了《做诤友》、《“公仆意识”与“主人意识”》、《士气》、《权力机关要有权威》、《为“首次”叫好》、《议政与实干》、《以廉治政》七篇文章。它们虽是时文,却不是人云亦云的应景文章,而是借“两会”召开之题,行参政议政之实。《做诤友》引用了一位新当选的市政协委员的四句仿裴多菲的诗:“委员诚可贵,代表价更高,若为讲真话,二者皆可抛。”作者又发表议论道:“‘政治协商’也好,‘民主监督’也好,归结到一点,就是‘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初执牛耳,开局甚好,法章同志对办好晚报于是多了几分自信。
  小言论触及时弊,要有胆识。在《未了的新闻》一文中,作者引用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一则新闻:为侦查京石公路妨碍公务案的需要,北京市有关公安部门毅然对以暴力挟持女收费员的某地区交通局长实行拘传,用警车带他到丰台分局接受审问。作者以此提出了一个舆论监督的问题:“舆论监督不可少。要变人治为法治,真正依法办事,没有舆论配合是不行的。这则新闻并没有了结。我们的大众传媒只是向受众报道了这则新闻发生发展的过程,现在人们还急切地想知道它的结局———按照法律公正判决的结局。”在十一年前,这样旗帜鲜明地提出舆论监督的问题,并在办报中付诸实施。
  林放在谈到小言论如何相题时说过:“小言论的文体有各种各样的:以鼓动为主的说理,以驳复为主的论辩,谈心式的漫谈,讽刺性的抨击,家常话式的劝告,……庄严的题材,庄严的文体,要求你用庄严的态度来写,那说话的腔调自然也是庄严的;而如果是一个讽喻性的题材,就不妨用幽默一点的腔调微言大义;家常式的劝告在腔调上必然是恳切的;讽刺敌人的腔调决不嫌尖锐锋利;谈心式的腔调则有如流水淙淙。”综观《灯下走笔》中的小言论,法章同志继承了林放写作的小言论的传统,并有自己的特色。
  小言论并不好写。因其文字短,且要说出新意,样式又不宜雷同,就要格外花心思。这些小言论由于角度选得巧,分析入情入理,今天读来,仍有新鲜感。
  《灯下走笔》中有一部分文章是散文,以及序、跋。这部分散文,和偏重于说理的小言论相比照,则体现了另一种风格和笔调。在这里,我们听到了作者回顾自己与新闻结缘的娓娓叙说,对自己读书、爱书的深情回忆,对老社长赵超构办报思想的学习领会,以及对异国风情的动人描述,对后进者的悉心关照……“枫叶经霜雪,红于二月花。”这是丁法章同志为一位通讯员文集写序时用的话,移用于此,不也颇恰如其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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