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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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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土资源部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
  本报讯 记者丁伟报道:为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国土资源,国土资源部日前在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强调,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为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田凤山指出,在土地管理方面,“最严格”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必须依照法律和规划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规划确定城镇、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圈,限制城镇、村庄用地规模的盲目扩张。除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线型工程必需占用农地外,其它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工业企业项目、经营性用地都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圈外单独新占农地。
  二是要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尚未完成的,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认真抓好调整划定工作,切实把城镇周边、铁路、公路沿线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三是必须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坚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不动摇。在农地转用审批中,严格审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逐步做到“先补后占”,把补充耕地作为批准农地转用的前提。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把耕地开垦费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确保补充耕地资金的落实。
  四是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对耕地的毁坏。要指导各地完善农用地管理制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过批准,可以在承包的耕地上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修建永久性工程建筑,更不得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田凤山强调,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措施,必须依法加强管理和政策调控。尽快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要加强西部地区国土资源工作力度,抓紧做好西部地区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促进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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