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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与伪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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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0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霸道与伪善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杭生
  今年2月26日发表的《1999年国别人权报告》,是美国政府霸道和伪善这两种令人讨厌的老毛病的再一次大暴露。美国国务院一年一度的国别人权报告本身就是一种霸道的行径。这样做并没有国际法的基础、并没有一致公认的国际授权,而只是按照美国国会的授权进行的。这充分暴露了美国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把自己凌驾于国际社会之上的霸道嘴脸。如果世界上其他国家也仿照美国的霸道逻辑和恶劣先例,按照本国国会的授权,对其他国家内部管辖的事务说三道四,横加指责,那还有什么正常的国际秩序,世界不是乱了套!美国之所以不顾其他国家的强烈反对,年复一年地发表国别人权报告,俨然以“人权法官”自居,坚持干涉他国内部管辖的事务,主要是借此对别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施加政治压力,企图改变别国的经济、政治制度。显然,这不是真正关心人权,而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所以这又是伪善。
  霸道还表现在,美国的年度国别人权报告,无视中国人权不断改善的客观现实,怀着严重的政治偏见,再次用大量篇幅对中国横加攻击。事实上,正如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足以使炎黄子孙感到自豪的伟大成就一样,作为这些成就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权事业,也取得了全面的、实实在在的、中国人可以亲身感受到的进展。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在人权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此前走过的路并不平坦,今后要走的路也还很长,没有任何理由就此满足。但这与美国的年度国别人权报告“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指责,完全是两码事。
  霸道还表现在,美国只热衷于攻击他国的人权状况,而对自身的人权问题却闭口不谈。实际上,美国的人权状况并不美妙,人权记录并不光彩。美国对己一套,对人一套,奉行双重标准。这同样不仅是霸道,而且是伪善了。
  霸道更表现在美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其他国家的这种“美国中心主义”上。美国国务院想象自己是人权的典范,好像它的人权观念、人权制度、人权标准、人权模式、人权实践是最完善的,是唯一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其实,上述观念、制度、标准、模式等也是美国历史演进的产物,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到现在也没有结束,怎么能把它们看得那么十全十美呢?看来,美国只习惯于它指挥、别国服从的关系,还没有习惯与世界上别的国家平等地相处,只习惯于在它所规定的统一的然而是不可能的世界中生活,还没有习惯在现实的多样性的世界中生活。其实,世界上各国政府在各自国家促进和保护人权不可能以完全一样的方式进行。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所说,“如果每一个人都穿一模一样的衣服,说一模一样的语言,有一模一样的习惯,那么我们就面临一种全球法西斯型帝国的危险”。
  美国国务院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己所不欲,强施于人”的信条,并把权利和责任割裂开来,把权利给了自己,把责任给了别国。这也是有悖于时代发展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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