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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合同后的陷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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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0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看到广告上那些“零风险”、高回报的加工合同,你会不会怦然心动?
  警惕合同后的陷阱
  本报记者 刘磊
  如果你是一位下岗工人或是急于致富的农民,当你从报纸、电视上看到有人提供设备、转让技术,并且保证回收产品,而你只要先交一定的押金就可以通过加工某项产品获得稳定的报酬,你会不会怦然心动?
  山东省工商局在从去年11月开始的合同欺诈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加工定做合同欺诈案屡屡发生,已成为合同欺诈的主要形式。这一类欺诈案一般都是以提供设备、材料、回收产品为幌子,收取质保金、技术转让费、设备押金并高价出售原材料,然后再以种种理由解除合同,骗取钱财。
  山东省胶南华美手套厂欺诈案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该厂自1998年开业以来,利用人们急于致富的心理,大量开展所谓的“手套加工业务”。其经营方式是:手套厂与当事人订立为期三年的手套加工合同,主要内容为:每副手套加工费1元,厂家将手套加工机器租给加工户,每台机器一次收取押金、服务费1980元;厂家负责加工户技术培训,回收加工产品;合同期满退还押金并赠送机器。如此优惠的条件,并且是“零风险”,自然吸引了许多群众特别是一些下岗职工加盟,先后有上百人与厂家签订手套加工合同,厂家收取的押金近20万元。但当加工户送交加工的手套时,厂家才暴露出欺诈面目:以苛刻的验收条件使加工户加工的手套几乎没有符合其质量要求的,因而拒收或少收产品,并且声称加工户违约,拒不退还押金。
  经工商部门调查,该厂给加工户提供的机器和原材料不但质量低劣,根本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而且价格高于市场价许多倍。加工户以1980元“租”来的机器,其实际市场价只有几百元。厂方名义上租赁、赠送机器,提供原材料,实际上是变相高价销售机器和原材料,从中牟取暴利。此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并查实后,不法厂商受到了处罚,并已被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类加工合同欺诈常见的有手套加工、节能灯加工、打火机加工、服装加工等,而这些产品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生产工艺相对简单,对技术要求不高,使老百姓上当。其中涉及受害人最多、影响面最广的是手套加工。
  与之类似的还有人利用签订养殖合同进行欺诈。比如泰安市立交道美国青蛙推广中心,自1998年以来先后与上百家个体养殖户签订美国青蛙、日本泥鳅养殖回收合同,收取定金40多万元,却以种种方式认定养殖户未完成养殖任务,并拒绝退回定金,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在频频发生的这些合同欺诈案中,受骗最多的是下岗职工、农民以及一些困难企业和基层政府。山东省工商局的领导同志认为,要从根本上打击此类合同欺诈案,除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监管力度、广告管理外,还应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单位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考虑风险。如果发现受骗,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使那些利用加工合同进行欺诈的不法分子尽早得到处罚。
  本版责任编辑: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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