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阅读
  • 0回复

争议商品送检出新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1
第2版(经济)
专栏:

  争议商品送检出新规
  本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经常面临争议商品检测难的问题。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有关消费争议的商品送检规定》,并公布了第一批消费争议商品检测机构。这将为解决消费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提供更科学、准确的依据。
  据介绍,消费者遇有商品消费争议需要送检时,检测单位对送检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检,应按《规定》中明确的送检程序和检测单位受理程序,根据消费者提出的检测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测。《规定》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测项目,节约了消费者检测费用。此外,该规定还限定了检测费用,避免检测单位向消费者乱收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