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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强化流动乐队的税收征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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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6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应强化流动乐队的税收征管
  “流动乐队”,就是在农村集镇居民办理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时请来助兴的,由三五人组成的集吹、拉、弹、唱于一体的娱乐班子。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出生、老人祝寿、学生升学、青年人结婚等都要热闹一番,于是,这种不固定的、散落在民间的“乐队”,也渐渐地被人们所接受。
  不久前,笔者在鄂西北某县农村参加了一个葬礼仪式,户主请来两支乐队助兴。两天时间,亲朋好友通过这支乐队共点歌180首,每首5元。加上户主支付给每支乐队200元的固定费用,这两支分别由3人组成的乐队共取得劳务收入1300元,即每队650元。一位老乡说:“别看我们村子算不上富裕,像办理婚丧嫁娶这类事情,哪一家不是请三四支乐队!仅1998年一年,我们村就办理红白喜事20多场(次)。”
  除极少数租住在街道的固定乐队,按照定额缴了很少一部分税收外,大量的、活跃在农村的流动乐队可以说是分文未缴。
  原因何在?一是该行业发展迅猛,税务部门始料不及;二是税务人员少、税源分散、工作量大,无力顾及;三是由于很难掌握到详实的依据,对居住在街道的固定乐队,只能勉强实行定期定额管理,而对那些走村串户的流动乐队就鞭长莫及了。1998年某地在开展农村地方税收大检查中,虽然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终因征收人员不足、经营人员分散且不固定、宣传工作难以深入等种种原因而搁浅。所以,要想管好这部分税收,没有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鼎立支持与配合,是难以达到征收目的的。
  为确保该行业税收及早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必须大力推行社会办税。第一,形成强大的税收宣传攻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墙报以及口头宣传的巨大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尤其对这一征管死角,可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把税收政策法规渗透到纳税人及人民群众中去,促使每个纳税人都能自觉自愿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第二,健全社会办税网络。从表面上看,加强对该行业税收征管似乎是地税部门的事,然而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广泛性的程度看,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健全网络,强化代征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第三,加强监督管理。首先税务登记要到位。对从事该行业的所有人员,一律实行先登记、后经营,纳入常规管理。其次要公开透明。通过新闻媒体等,将税收登记情况、纳税情况等按期公布于众,公开接受监督。对无证无照者,坚决取缔。第四,强化行业检查。就是在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成立由各级政府牵头,公安、文化、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有的放矢地对纳税人经营、纳税等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清理。通过检查,一方面促使其缴齐缴足各项税费;另一方面及时发现问题,特别是对那些借机宣传封建迷信、公开抗缴税款的乐队,从严打击。从而给广大的纳税人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经营环境,确保应纳的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地征收入库。
  湖北襄樊市 王乐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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