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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市场的税收管理要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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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6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建材市场的税收管理要加强
  近年来,建材市场呈现旺盛的发展势头,并带动起相关行业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值得注意的是,建材市场的税收管理还亟待加强。我们通过对建材市场的税收检查发现,偷漏税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发票使用不规范。部分经营业户在销售货物时,不开发票,或以收据代替发票,从而隐匿销售收入,形成资金账外运作,大量偷逃应纳税款。
  取得销货折扣未申报纳税。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某些建材品种的专营业户,采取的经营方式经常表现为平价销售,同时从厂家取得销货折扣,对于这部分折扣收入,业户未申报纳税。
  部分建材经销单位及施工企业兼营建材加工项目,执行税收政策不到位。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建材经销单位及施工企业从事预制构件、铝合金加工等兼营业务,应该在货物移送环节缴纳增值税,而有的企业往往忽视了这一点,漏交了税款。
  定额纳税户的税负不均。一些经营业户在定额核定中,虚假申报营业额,导致定额确定失真,出现了经营规模有大有小,而税收定额却相差不大的现象。
  对于以上所列举的偷漏税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建材市场的税收管理工作。首先,应加强建材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多种多样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违章使用发票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杜绝不开或少开发票等现象。其次,从建材经销行业及施工企业的税收检查入手,规范建材市场的纳税秩序。一方面,严格监督上述单位在取得购货发票时有无违章行为;另一方面,深入实地,监督检查企业兼营建材加工项目的纳税情况。加强定期定额业户的有效管理是整顿建材市场税收问题的关键环节。在切实查处漏征漏管户的基础上,根据业户申报情况,认真开展典型调查,准确核定应纳税款,做好定额核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地税局 周勇宏 杜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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