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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一种迷信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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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深入揭批邪教“法轮功”

  科学是一种迷信吗?
  曾昭贵
  “法轮功”事件过后,人们清醒地认识到所谓“法轮大法”的荒谬性,绝大多数练习者也已与“法轮功”决裂。但是,现在还有少数人顽固地认为“法轮大法”是“博大精深的科学”、是“超常科学”,反而把现代科学看作是迷信,认为只有靠所谓“法轮大法”才能“破除对现代科学的迷信”。他们不能跳出“法轮功”式的思维模式,不愿意接受理性善意的批评。在这些人看来,现代科学给自己划了一个界限,只承认这个界限以内的东西,把界限以外没有认识到的东西说成是迷信。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把科学描绘成固步自封的教条,不敢越雷池半步去面对未知的领域。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没有真正理解科学。
  科学基于这样一些基本的原则,即存在一个不依赖于人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有规律的;这些规律可以为人类所认识。科学就是人们追求与客观实际相一致的确切知识的认识。科学认识与其他认识的区别就在于,科学要有证据,能够接受实践的检验。这就是科学的可检验性。检验的结果可能证明该认识是错误的,这就是科学的可证伪性。假如有一个认识无需检验也不能怀疑而自称永远正确,这种认识就不是科学认识。假如有人宣称通过“天启”或“冥想”的途径获得了“真理”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不能接受检验,那就不是科学(当然可以叫别的名称)。科学这样限定自己并不是要给自己画一个框框,而是科学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以免一些人随意给自己贴上科学的标签。
  20世纪以来,科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获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近一二十年来,一些人在“反思科学”的旗号下指责“科学的霸道”,给科学戴上“科学至上主义”的帽子,形成对科学的挑战。科学当然不怕挑战,因为科学具有实践性。近代以来,科学理论的应用为人类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这比任何空洞的说教都更有说服力。近代科学就是靠这些成就取代了神学的地位,之后又应对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从而赢得了人们的信任。这一切决不是用所谓“人们对科学的迷信”所能否定的。
  科学认识是理性认识。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人是理性的动物。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性,不讲逻辑,那他就既不能理解别人,也不能让别人理解他。这样人们之间就不能互相沟通。现在有些执迷不悟的“法轮功”练习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抛弃了理性的武器。科学是人类所有认识中最讲究理性的,它用自然而不是超自然的原因来解释自然规律。理性的怀疑精神使得科学能够保持活力。科学只服从客观规律,而不迷信任何权威。对于那些怀疑科学的挑战者,科学最终能用理性和实践来回答。所以科学决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不敢越雷池半步”,那不过是因为他们的东西不能接受科学的检验而倒打一耙。
  “法轮功”在实践检验方面站不住脚,在理论论证方面更是不能让人信服。任何具有正常理性的人读《转法轮》一书,都可以发现其中的逻辑混乱。李洪志也承认他的书“不符合现代语法”。“法轮功”为了逃避理性的怀疑和检验,提出了“超常思维”、“超常科学”等等,结果更加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最后沦为胡搅蛮缠。每当人们指出“法轮功”不符合常识时,他们就以“你不能用常理来理解”为借口进行搪塞。例如,《转法轮》中说,人的“一个汗毛孔里就有一座城市,里面跑火车、跑汽车”。这在常人看来显然不可理解。他们就说那是因为常人没有摆脱理性、科学的思维方式,没有“突破传统科学的框框”,所以理解不了“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总之,现代科学还达不到那个层次。要理解“法轮大法”,必须用“超常思维”。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现代科学讲究证据,而“法轮功”拿不出证据,于是就说那是科学的“局限性”,以此来逃避科学的检验。
  但是,既然“法轮大法”是“超常科学”,就应该与“常人科学”不同,可是“法轮功”又想用“常人科学”来论证其科学性,以证明“法轮功”具有“当代实证科学的共性”,还称“法轮功”就是科学,是“博大精深的科学”。这几个“科学”都是指常人科学。那么,“法轮功”到底是科学还是“超常科学”?它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地步。
  由于大多数人只能按常理来思维,而所谓“超常思维”却可以没有任何限制,结果人与人之间就不能相互理解。“法轮功”练习者则必须能够在正常思维和“超常思维”之间自由转换。但这根本不可能做到,结果他们就容易混淆现实与虚幻之间的界线,导致人格分裂,走火入魔。他们只要回到常识和理性的思维上来,放下对“法轮功”的“执着心”,就能够认识到“法轮功”的荒谬性,完成思想上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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