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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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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物业管理要
  引入竞争机制
  朱:现在有房的职工在买房还是租房问题上也有一些顾虑。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物业管理费比较高,甚至比公房租金还高,他们担心买得起房住不起房。另外,住房的维修费也是一个未知数。
  侯: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物业管理收费较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这有住房物业管理刚刚起步,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原因,但关键是两个环节的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住房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滞后,缺乏竞争机制;二是业主委员会还不健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委托关系没有真正建立。因此,要大力推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使物业管理费用合理化。同时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健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关系。另外,物业管理费用较高的原因之一是维修费用高。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是减轻居民购房后的负担、保证住宅区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为减轻购买现住公房职工购房负担,目前规定职工购买现住房时,要按购房款的2%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20%(多层住宅)或30%(高层住宅)作为房屋的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业主委员会审定并监督使用,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和专项用于住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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