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关于刘波的话题,本版特邀读者举行了一次特殊的“辩论”。请看——情法之间,何去何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9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关于刘波的话题,本版特邀读者举行了一次特殊的“辩论”。请看——
  情法之间,何去何从?
  问题一:刘波的行为是否值得宣传?
  北京读者成文:不值得大张旗鼓地宣传。刘波所作所为,是他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做的。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就是犯罪。一个普通公民也应该守法,更何况一名武警战士。
  四川读者杨英:值得大力宣传。刘波大义灭亲的行为实属不易。这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教育的具体成果,在一个普通战士身上的体现。对刘波的宣传,可以宏扬正气。
  问题二:刘波是否应该举报他的父亲?
  浙江读者李伟:血浓于水!刘波不应该举报自己的父亲。连父亲都可以出卖的人,可以出卖任何人,不值得信任。
  北京读者吴语:爱父亲,就要真正地为他着想。刘波的父亲犯了罪,潜逃生活将是非常悲惨的。真正为父亲好,就应该举报父亲,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以求得心灵的安宁。
  问题三:除了举报父亲之外,有没有更好的选择?
  天津读者赵雷:有。刘波可以把赃款留下还给国家,但让父亲溜走赚钱还款。这样,既保全了国家财产,又保护了父亲。
  武汉读者张家友:除了举报,没有更好的选择。如果刘波留下赃款又让父亲逃走,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只能让父亲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问题四:工商银行是否应该安置刘波?
  广东读者计一民:不该安置。刘波的行为已在部队受到表彰和奖励,没有必要再行奖励。而刘父已被工商银行除名,按照规定,刘波当然也没有顶替工作一说。
  湖南读者王心音:应该安置。刘波大义灭亲为工商银行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应该受到奖励。而对刘波最实际的奖励就是给他安排一个好工作。我们不应该让好人吃亏!
  问题五:刘波是否应该替父还款?
  江西读者曾强:不该。法律上并没有“父债子还”一说。五万元钱,对刘波和其残缺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太大的数目。千万不能求财心切,没救出父亲,反而害了自己。
  山东读者马静心:还了钱,可以帮父亲减刑。这是刘波的一片孝心。作为儿子,刘波别无选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