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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热点不放松——黄冈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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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监督热点不放松
  ——黄冈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纪实
  黄正林 张健
  1999年4月以来,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开展了整治市区经济环境执法监督,取得了抓执法监督促环境改善的成效。
  在近两次市人代会上,人民代表对整治经济环境特别是制止“四乱”、加强社会治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把整治市区经济环境作为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于1999年4月组织近100人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市直153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检查了解到市区经济环境不优的主要问题是: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问题突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现象存在;不少优惠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影响发展的社会治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在此基础上,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黄冈市区经济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依法整治黄冈市区经济环境的决议》。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中了解发现的问题和个案,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对照法律政策,从中筛选出必须纠正的163个问题和个案。他们集中8个月的时间,一件件地核实,一件件地研究,一件件地落实。经反复核实,163个问题和个案中,事实清楚、确有错误、应当纠正的118件,现已纠正87件,占应纠正的73.7%;处理有关责任人17人;向当事人退物35件;退款406.68万元。
  在个案督办中,人大常委会重点抓了乱收乱罚和滥用公款的问题。如电力部门违规收取用电保证金71.74万元,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城网改造、农网改造资金41.4万元,依法依规予以退还和全额追缴。市规划局违规收取市人寿保险公司基建临时工棚费1.2万元,原黄州三电办1994年收取市棉花公司电源建设基金本息15.6万元等也都依法予以清退。市建委所属建筑市场站,用公款10万元为该站4名职工购买商业性质的人寿保险,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监察局已将违纪的10万元收缴上交财政,并对该站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后,市政府积极执行,取得成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16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逐项清理和审查,确定了368个合理收费项目,取消了360个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了13个收费标准,减免了18个收费项目,合并了4个收费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这些收费项目进行审查后,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对市直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法确定了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的委托授权;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要求,对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对市直180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四法一条例”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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