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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将有法可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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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将有法可依
  本报南京3月29日电 新华社记者盖金东、本报记者胡健报道:我国对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将有法可依。由公安部2月15日颁布的《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记者今天从全国公安边防部队贯彻落实《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座谈会上获悉的。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共6章42条,是我国第一部对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的部门规章。《规定》明确了公安边防部门是沿海船舶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规定了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职权范围、工作程序,统一了各种证、簿的样式和收费、处罚标准,同时还对合资、合作经营船舶和船员等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一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公安边防法制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会议要求,各地公安边防部门落实《规定》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超权限、超限额处罚和随意执法的现象。要突出执法办案、证件管理、船只管理等重点环节上的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树立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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