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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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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1
第1版(要闻)
专栏:

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发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今天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公民参与金融活动的一项制度改革,是规范金融活动、完善金融监管的基础性措施,对于维护金融秩序、有效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办理储蓄存款时,应当使用本人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及其证件号码,以确定其对所开立账户上的存款享有所有权的一项基本制度。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6万亿元,储蓄存款已成为社会公众的一种重要资产形式。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有利于存款人在遗失存单时切实行使挂失权,便于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减少因同名同姓而引起的存单纠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有利于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对防范金融诈骗,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强化金融监管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社会公众使用实名进行储蓄存款已占绝大多数,个人参与的金融活动已有许多实行了实名制,如股票投资、办理各种保险、申请银行卡等。另外,我国现有的金融法规也积极引导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存款时使用实名。这些情况表明,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有一定的法律和社会基础。
  存款实名制在国际上已相当普遍。我国在时机成熟时推出此项制度,标志着金融管理活动朝着国际通行做法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涉及千家万户,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了解实行实名制的必要性和有关规定,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金融机构的广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对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热情、耐心地向群众做好宣传讲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个人存款业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服务电子化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储户提供更加便捷、规范、高效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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