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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在浙江考察工作时强调 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开拓性开展地方人大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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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3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浙江考察工作时强调
  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开拓性开展地方人大工作
  本报杭州四月二日电 新华社记者秦杰、卢晶,本报记者傅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近日在浙江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拓性地开展地方人大工作。在人民代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使人大工作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
  三月二十五日至四月二日,李鹏在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民陪同下,轻车简从,在浙江城乡就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基层人大工作,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期间,李鹏还考察了杭州和萧山等地的乡镇企业和高新技术开发区。
  近年来,浙江省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的进程中,注重发挥各级人大组织的作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李鹏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他指出,人大要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级人大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从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是需要法律来规范市场和社会行为。
  李鹏强调,要把立法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地方人大制订地方性法规时,要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法律是上层建筑,来源于经济基础,反过来为经济发展服务。制定法律要走群众路线。有些地方法规,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也为制定全国性法律提供依据。
  在谈到依靠人大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时,李鹏指出,各级人大的工作要建立在代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不仅要尊重代表在大会期间的职权,而且要注意闭会期间的工作,发挥代表的作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创造多种途径,如代表接待日、代表学习小组、代表列席制等,认真听取工作在各个阶层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考察期间,李鹏在听取了浙江省的工作汇报后指出,浙江省的社会经济发展保持了健康稳定的态势,并积极探索具有浙江当地特色、符合浙江实际的发展路子。他强调,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研究具体经济问题时,要从浙江实际出发,要认真研究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明晰问题,既要看到乡镇企业在发展中凝聚了经营管理者个人的努力,也要看到国家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和政策扶持。在明晰资产所有权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集体资产即公有制的地位,不要使集体资产任意流失。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个体私营企业,都必须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方式,造就现代化管理人才,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企业的发展。在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要鼓励共同富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李鹏强调,沿海发达地区要担负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任。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要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在保持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保持经济发展后劲。在促进经济发展时,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广大人民的文明素质。
  谈到目前正在进行的“三讲”教育活动时,李鹏指出,要认真学习思考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考察时讲的,共产党要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思想文化、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论述,紧紧围绕“讲政治”这个核心,在干部中进行一次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干部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反腐拒变的能力。
  随同李鹏委员长考察的还有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负责人范敬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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