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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全面推开 除邮政储蓄机构外,所有银行、信用社均可办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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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5
第2版(经济)
专栏:

  教育储蓄全面推开
  除邮政储蓄机构外,所有银行、信用社均可办理
  本报北京4月4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中国工商银行试办教育储蓄业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除邮政储蓄机构外,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均可开办教育储蓄,并实行利率优惠,利息免税。
  《办法》规定,教育储蓄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参加教育储蓄的储户,如申请助学贷款,在同等条件下,金融机构应优先解决。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须凭储户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储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等事项。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开户时储户应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教育储蓄实行利率优惠。(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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