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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减负”和游戏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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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学生“减负”和游戏厅
  毛磊
  为了二元五角钱,残忍的游戏厅业主扼杀了三个少年的生命。
  血案令人震惊,令人发指!
  血案也同时警醒人们,让中小学生远离游戏厅,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国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该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今年三月中旬抽查了郑州市的七家电子游戏厅,发现所有游戏厅都违规在非节假日向中小学生开放。事实上,许多地方都存在设在中小学校周边、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拥有赌博游戏或色情节目等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形成隐患的娱乐场所,这已成为未成年人世界的一大公害,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关于电子游戏厅,社会各界提出过多次批评,法律又有明令禁止在非节假日接纳中小学生的规定,为什么它仍然我行我素,能生存下来,而且愈演愈烈?也许是因为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管理和取缔措施没能跟上;也许是违规游戏厅背后有人,包括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文化管理部门,正是这些态度暧昧的执法者的执法错位甚至参与其中,违规游戏厅才有了存在的“肥沃土壤”。另外,它在为人们提供娱乐场所,满足大众消费的同时,给经营者带来了丰厚的利润,金钱的诱惑,使唯利是图、缺乏职业道德的业主对法律置若罔闻。
  学生“减负”后,书包轻了,作业少了,相应地闲暇时间多了。
  “减负”后学生如何健康成长?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人士的认真思考。
  学生生活的单一枯燥,学习的压力都是导致学生想到游戏厅放松、发泄一下的原因。而明知无益又身不由己,可见在游戏机面前,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很容易产生心理迷醉。要让中小学生告别游戏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通过开展大量有益有趣的活动吸引他们,因为“堵”的方法永远不是最好的方法。
  对于学校来讲,可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体育活动和审美教育,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正是“减负”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是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前提条件。
  对于社区而言,应该承担起社会教育的责任,社会上的公共文化设施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希望各地在政府的支持下兴建一批富有时代气息、为中小学生喜爱的科技文化场馆、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让孩子们有一个放松、交流、学习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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