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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将开展八项检查 给妨碍消费的行为亮红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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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将开展八项检查
  给妨碍消费的行为亮红灯
  本报讯 记者从福州召开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发挥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国家计委价格监管部门将出台八项价格、收费检查项目,大力整顿价格秩序,清理各种乱收费。
  这八项检查项目是:
  一、开展全国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违反规定,越权征收各种基金、附加费,提高或变相提高电价的问题,以及农村“权力电”、“关系电”、“人情电”、以电养人的问题。
  二、开展全国公安部门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近年来群众反应强烈的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证照和交警乱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开展旅游行业价格检查。重点查处旅游市场各种乱收费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四、开展住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建设部门、土地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在征地、拆迁、建设、出售、物业管理等各环节收费过多、过滥、过高问题。
  五、开展小轿车价外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小轿车购买、入户和使用过程中各种搭车收费,坚决取消地方政府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
  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查处一些地方和学校对扩招学生采取高收费,变相收取各种“赞助费”,搞“双轨制”,对高校毕业生收取跨地区费、跨行业费,以及其他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
  七、开展涉农收费、粮食价格、烤烟价格检查。重点查处农民反应强烈的农村医疗、婚姻登记、计生、建房用地等乱收费。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继续抓好粮食价格检查。在烟叶主产区开展烤烟收购价格检查。
  八、开展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复查。重点核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历次公布取消、合并和降低标准的各种收费项目、基金、附加费,是否真正得到严格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把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国家计委要求各价格主管部门,设立价格举报机构,健全举报网络,及时受理群众对低价倾销、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严格按《价格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价格监督,促使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建立和完善行业价格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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