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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泊位证明” 弊大?利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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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0
第2版(经济)
专栏:记者来信

  “停车泊位证明”
  弊大?利大?
  新华社记者
  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北京市规定买车、验车必须出具机动车“停车泊位证明”问题,记者近日深入调查采访后了解到,解决北京市机动车停车问题需要综合治理,目前实行的“停车泊位证明”政策并未解决北京市机动车管理中的问题,反而使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
  据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998年2月出台购买机动车必须出具交管部门认可的“停车泊位证明”政策。1999年2月,北京市交管局又发布通告,决定对1998年1月1日以后领取机动车牌证的,自1999年3月1日起年检时必须交验本年度经确认有效的“停车泊位证明”。据介绍,北京市实行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机动车的增长速度,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然而,原本是不收分文的“停车泊位证明”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为机动车驾驶员谈虎色变的“高价证明”,许多车主不得不花费1000元至3000多元不等的价格去“买”。
  去年以来,记者不断接到群众对此问题的投诉。一位刘女士1999年给自己刚买一年的汽车年验时,虽说车子一直停在单位的家属院中,但家属院不开“停车泊位证明”,只好到交管部门指定的停车场花1700元“买”了份证明才验成车。
  据了解,北京市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到目前已达140多万辆,仅1998年以来北京市就新增机动车27万多辆,而全市公共停车泊位只有7万余个。同时,许多单位内部停车位或者不被交管部门认可,或者出于种种原因不愿开“停车泊位证明”。
  许多机动车驾驶员对此气愤地说:“‘停车泊位证明’成为一些权力部门的‘摇钱树’,从群众手中收来的上亿元的钱哪怕拿出一部分用于停车场的建设,也算是给老百姓办了点实事。我们支持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但这种光做表面文章,为了部门利益进行的乱收费行为,应该好好刹一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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