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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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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6
第4版(要闻)
专栏:

  青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制度
  本报青岛4月5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今天上午,青岛市五大班子领导及市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等约500人聚集在青岛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听取青岛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等4单位第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
  报告结束后,每位听报告者以严肃的态度对每家报告情况进行了评议,并认真填写了评议表。青岛市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制度由此拉开了帷幕。
  青岛市委推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制度,要求市直部门及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本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安排。每次由4个单位进行报告。
  报告会结束后,由与会人员当场对报告情况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评议结果作为行风评议和年度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由市纪委向报告单位反馈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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