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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律考热想到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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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人生

  由律考热想到的……
  宁雯
  持续多年的律师资格考试热度1999年仍然居高不下,创下历史最高纪录:全国报考人数超过18万人。与之遥相呼应的是,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在文科各系中录取分数高居榜首,以北京大学法律系为例,它连续数年录取的各省高考文科“状元”人数在全校文科各系院中名列第一。
  上述现象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它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通过连续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国民众法律意识日益觉醒,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人们逐渐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不仅是一种有较高实用价值的谋生手段,而且越来越成为在现代社会中生存的必需。
  当然也不可否认,人们热衷于律考与这些年来律师行业的较高收入有关。英国的一位大思想家说过,追求幸福是人的本能。确实如此,每个人都有向往幸福生活和不断改善自己现有生活的权利,这也是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原动力。失去了追求幸福的本能,一个社会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所以,即便是从人们渴望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的角度讲,律考热也无可厚非。
  但需要指出的是,与我国目前方兴未艾的律考热和不断增长的律师人数、律师事务所数量相比,我国律师业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严重滞后,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公众舆论对一些律师中存在的无序竞争;打官司过程中拉关系、走后门、托路子;暗中收受当事人钱财等现象颇有微词,甚至有时到了怨声载道的地步。
  当今人们常常把“同国际接轨”挂在嘴边。在建立律师行业自律这方面,我们不妨真的同国际接接轨,学习借鉴一下有些国家严格的律师行业自律制度。据说在美国做律师,不仅要经过严格的律师资格考试,而且律师行业本身有极其严格的行业纪律和操守,甚至律师工作时间穿什么样的西服、打什么样的领带都有虽不成文但绝不能违反的惯例。如果违犯了行业规范,将会受到轻则警告重则取消执业资格等处分。作为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律师,更新、补充、完善新的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或者说是当务之急的,恐怕还是律师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律师作为社会职业者不能依靠或不能主要依靠党纪、政纪来维护、保障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可以说是人人有责,但律师作为一个职业法律工作者来说,难道不更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吗?因此,面对“持续高温”的律考热及相关的其它什么热,律师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者们,应该是清醒头脑,冷静地思考并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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