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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目光 我的责任——大庆市交警支队“形象年”建设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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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你的目光 我的责任
  ——大庆市交警支队“形象年”建设纪实
  薛成建 张建友
  交警是城市的一面镜子,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交警形象的好坏直接展现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交警们说,形象是靠自身的行动树立起来的。
  大庆交警有句口头禅:“你的目光,我的责任。”群众满不满意,完全取决于交警对服务的认识问题。交警支队将1999年定为“交警形象年”,教育民警将形象视为生命线,有的放矢地结合“三讲”教育抓队伍、抓管理、上水平。
  交警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关键是交警们能否以较强的素质立足岗位,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999年7月至今,大庆交警支队对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路段,连续组织各大队开展了12次交通秩序整顿,不间断地组织警力持续治乱治堵,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创造了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
  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往往是体现民警形象的焦点。出租车、营运性小客车违章在过去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交警们也下过很大力气,可并没有从根本上制止住,给城市交通的发展带来不安全的潜在隐患。现在,大庆交警改变了一贯的罚款、扣车路子,以耐心的思想教育和启发为主,通过交警与违章驾驶员的换位思考等一系列治理策略,改变了这些司机“只为金钱,不顾安全”的行为消除了驾驶员故意违章的侥幸心理,使违章车辆减少了近四成。机动车有序行驶,交通安全环境改善,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也改变了人们对交警的印象。
  为切实创造出良好的交通秩序,大庆交警支队自1999年初以来,不断改革交通管理模式和勤务制度,采取动静结合、以动为主的管理办法,对主干道路和重点路段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管理,除保留少数路口执勤的警力,设立“形象岗”外,将大部分民警组成巡逻小组,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既弥补了警力不足,又提高了交通管理的机动性和有效性。同时,支队又在承包上大做文章,实行承包责任制:支队领导包区(县)、中队领导包块、民警包段,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
  “为民服务就要真抓实干动真格的。”这是全体交通民警的想法和做法,而“交警既承诺了,也做到了,来的都是实的”,则是接触过交警的群众发自内心的感受。今年4月,省、市人大代表到交警支队视察工作,对车管科和驾管科进行民意测验,询问办事群众对业务大厅窗口服务的满意程度。一位司机指着正在办理业务的民警,动情地说:“为了方便我们,民警节假日都不休息,而且服务态度又好,处处为我们着想,我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经过加大形象建设的力度,大庆交警的形象树立起来了。在1999年上半年行风评比中,他们以96分的好成绩跃居各警种首位,得到了市领导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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