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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行计算机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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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将推行计算机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胡健报道:针对近年来大幅上升的黑客攻击、病毒传播、有害信息传播等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近日出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实行等级划分,此举标志着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纳入了等级管理的轨道。
  由公安部提出并组织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划分为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访问验证保护级等5个级别。用户可以根据自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确定相应的安全保护级别,并针对相应级别进行建设。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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