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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游客权益 保护黄山声誉 “皖南处处皆黄山” 当休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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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9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维护游客权益
  保护黄山声誉
  “皖南处处皆黄山”
  当休矣
  1983年国务院根据邓小平同志“建立黄山特区”的指示,撤销太平县,设立省辖县级黄山市,实现了名称的规范化、标准化。这符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特征,是名副其实的地名变更。
  1987年有关部门撤销县级黄山市,又撤销了具有悠久历史、丰富文化、久负盛名的徽州地区,设立了地级黄山市。市政府驻地设在远离黄山风景区的原徽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屯溪,此地距黄山南门79公里,北门135公里,周围全是小山丘,市区新旧楼房林立,车水马龙,人声车声嘈杂,根本看不见黄山。游客到此,常常是不知向往中的风景胜地黄山位于何方,到处打听。其实,很多游客在合肥、南京、芜湖或宣州就可下火车转乘汽车直达黄山风景区(北门或南门),根本用不着到现在的地级黄山市(屯溪)。但是,由于原徽州的屯溪改为黄山市后,火车站、机场都以“黄山”命名了,游客误以为到了“黄山”站,即到了黄山。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个“黄山”站离黄山还有近80公里,根本不知道皖赣铁路在皖南绕了一个S形的弯,绕到“黄山”站(屯溪)后,还要绕一个大弯,再乘长途汽车回头北上去黄山,如此弯弯绕,给游客大大增加了路程、时间和经济上的负担,减少了在黄山游览的时间,损害了游客的利益。
  原徽州地域很大,改名黄山市后,各个区县都打“黄山”牌,招揽游客,发黄山旅游财,造成“黄山”牌满天飞,“皖南处处皆黄山”的局面。为了维护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利益,为了维护黄山的声誉,应将设在屯溪的地级黄山市更名为徽州市,恢复1983年设立的省辖县级黄山市,实现黄山和徽州两个著名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消除“皖南处处皆黄山”误导游客、损害黄山声誉的混乱无序局面,使黄山的旅游事业走上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204号
  黄天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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