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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综治委推广“枫桥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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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政法委综治委推广“枫桥经验”
  本报杭州4月11日电 记者苏宁从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地积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本报1999年12月1日一版详细报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安全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呈现稳定发展的良好景象。
  早在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成为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枫桥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努力实践,逐步形成了“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期的“枫桥经验”。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指出,当前在全国学习推广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党和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所采取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告诉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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